2021年12月15日,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曹艳群与同事约定,次日去偏远的瓜里乡田洞里村,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再核查。
临近年关那段时间,她几乎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加班到深夜,只为尽快把手上的案件办结,把司法救助金发到被救助人手上,让他们过个好年。
中午,在与丈夫商量好明天照看两个孩子的事后,曹艳群来不及午休,就去书房准备第二天下乡办案的材料。可一会儿工夫,她就被发现晕倒在桌边,再没有醒来……
曹艳群的生命定格在36岁,离开了深爱着她的家人、同事、被救助人,也离开了她挚爱一生的检察事业。2022年9月17日,自治区党委决定,追授曹艳群同志“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我是瑶乡的孩子,也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希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回报家乡。”曹艳群在大学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后选择回到大山深处的家乡,从事检察工作,这也是她当初选择法律专业的初衷。她说:“小时候,看到很多群众因为不懂法而吃亏,学好法律,可以更好服务大家。”
这是她的愿望,也是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在这座山区小城扎根,她一待就是13年。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她的工作电脑界面还依然停留在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中。
——13年来,她一直很拼,是领导同事口中的“拼命三娘”
曹艳群负责的第一检察部是主要的业务部门,案件量大、加班频繁、经常要下乡,同时她还要照顾两个孩子。面对着事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她没有埋怨半句。
曹艳群下基层开展法治宣传
作为共产党员的她,勇挑工作重担、啃硬骨头,院里经办的大案、疑案,她都冲锋在前。2021年夏天,刚休完产假,她就主动承办了一起信访积案。当时案件卷宗薄薄一本,关键证人失联,办案难度非常大。为还原真相,半年中她驱车2000多公里往返湖南、广东等地调查取证,实地走访证人50多名,制作8本卷宗近600页的证据材料,仅审查报告就写了70多页,使30多年积案终于得到化解。
——13年来,她一直很细,是涉案群众眼中的“阳光检察官”
曹艳群用对案件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态度,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
针对一起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曹艳群与同事赶赴现场察看
在处理一起破坏生产经营的案件中,卷宗里写着,嫌疑人用40多分钟砍树590株,她马上意识到数据可能有误,便与同事到现场亲自试验并反复核对,最终确认嫌疑人只砍了80多株,并不构成刑事案件。
参加工作以来,她办理的500余件案件全部“零差错”。
——13年来,她一直很暖,是许多孩子眼里的“检察官妈妈”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当事人配合办案后已过午饭时间,曹艳群会自掏腰包给孩子和家长买午餐。面对家庭困难的涉案未成年人,她不仅为被救助人争取司法救助款,还帮忙办理转学和减免借读费、住宿费等事宜。很多受助青少年因此都亲切地称她为“检察官妈妈”。
2017年4月,曹艳群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敏锐地发现在校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上存在一定风险和漏洞,于是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有效防范类似案件发生。
…………
细数着女儿从小到大的奖状和荣誉,曹艳群的父亲老泪纵横。在父亲看来,女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骄傲,也是最大的悲痛。
而面对孩子奶声奶气地询问:“妈妈什么时候回来?”曹艳群的丈夫眼眶里噙满泪水,不知如何回答。同在政法系统工作,两人既是夫妻,也是战友、同志。他至今仍深刻记得,妻子在重温入党誓词时的坚定语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
初心不变、誓言不负、忠诚不改,曹艳群用生如夏花般的绚烂,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担当,将深深的为民情怀镌刻进年轻生命的每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