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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概况
一、医院职责
医院始终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精神,坚持医院公益性,树立“健康中国”理念,不断推进医疗“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院精细化管理体系,秉承“厚德、奉献、精诚、创新”的院训,“以病人为中心,优质诚信服务”的办院宗旨,加强为人民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措施,向临床研究型医院转型升级,以心血管学科群为中心,同步建设移植学科群、危急重症学科群、外科尖端技术学科群、肿瘤血液学科群、舒适化医疗学科群、脑科学学科群、老年疾病学科群、支撑医疗学科群等八大支撑学科群,通过实施“品牌、技术、管理”三平移,实现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与湘雅二医院同质化发展,全力以赴打造现代化医院管理新范式、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桂林样板”,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有力的健康医疗保障。
2023年打造更具有专业亮点的三级综合医院,全面提高医院医疗救治和管理水平,根据医改新政策,加大改革力度,实现思路创新、经营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团队的竞争力和执行力。坚持以人为本,提供综合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各种中毒的救治和指导,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治疗,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打造横、纵向城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做好医疗、保健、职业病预防的科研开发,医学院校的基础和临床教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61063.05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53276.73万元相比,增加7786.32万元,增长14.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14.3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155.72万元,增长979.08%,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拨款,2023年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1000万、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二批)中央基建资金1000万、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491.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发行地方专项债资金用于建设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的设备及一体化设计及装修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38378.2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55.98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医保政策改革,医院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治疗行为。
5、经营收没有收入,也没有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6、其他收入470.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3.42万元,下降52.1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非同级下拨核酸检测相关的费用。
7、上年结转和结余3137.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11.73万元,增长636.29%,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结转。
(二)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62597.5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442.42万元,增长20.0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41万元:主要用于本院职工离退休和养老职业年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5.31万元,下降1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
2、卫生健康支出61277.04万元,主要用于医院临桂院区建设,与2022年度决算数42942.53万元相比,增加18334.51万元,增加42.70%,主要原因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560.1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346.91万元相比,增加213.22万元,增加61.46%,主要原因是临桂院区建设增加储备人才增多。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5、年末结转和结余365.4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82.35万元,下降76.39%,主要原因是临桂院区建设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6.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917.74万元,增长918.95%。其中:基本支出125.98万元,项目支出20850.40万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97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2023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8.09万元,支出决算为38.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
(三)2023年度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7.8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3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23%。主要用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的建设。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38.09万元,包括离休费12.90万元、退休费25.19万元、年初预算为3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减少800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无增减。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比年初预算0万元,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7辆救护车、1辆中巴车、1辆商务车、1辆体检车、1台核酸检测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9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4个,涉及财政资金11797.22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26.33%。
14个中1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4%;8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7.14%。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9分,评级为二等,项目执行数为1057.8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组织全面进行开展,对院区的建设进行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全面应用到院区各环节的建设中,对于资金使用和审批进行严格监管,力求将院区建设成更具发展力与社会效益的全面服务型医院,力求建设成让各区域人民体验感更强的全面性医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