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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 2024.09.27

   

 

第一部分: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本中心是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以辖区内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中心相当于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归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管理,为履行公益性职责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人数20人。

中心占地约500m2,业务用房3015 m2,开设有综合病房、全科、中医科、治未病科、针灸推拿科、康复理疗科、口腔科、妇科等临床科室,儿童保健科、计划免疫科、健康信息管理室、三网筛查室等公共卫生科室,检验科、物理诊断室等辅助科室,以及住院综合病房。拥有心电监护仪、B超仪、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阴道镜、洗胃机、微波治疗仪、牵引床等医疗设备,基本满足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第二部分: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883.11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805.90万元相比,增加77.21万元,增长9.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收入703.2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全部为医疗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616.13万元增加87.08万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是综合病房的医保收入以DRG方式结算,因此住院医疗收入增长。

2、其他收入179.9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收入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189.77万元减少9.87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808.99万元,全部为本年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859.84万元减少50.85万元,下降5.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65.51万元减少15.84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中心上年度发放了3名去世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及丧葬费。

2、卫生健康支出723.9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日常运营支出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760.50万元减少36.53万元,下降4.80%,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心药品收入的减少,而随之减少的药品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5.35万元: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3.83万元增加1.52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中心在职职工工资的增加而随之增长的住房公积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本单位无涉及财政资金绩效自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